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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稷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的一名咨询人称自己的家属年过六旬,外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其严重受伤,至今仍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多次协商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希望法律援助中心能够给与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初步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受理条件,鉴于当事人本人无法亲自到法援中心申请,而办理法律援助需要本人签字及确认,法援中心决定为其开通"绿色通道",通过上门服务的方式为其办理援助。
3月25日,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前往贺某家中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介绍法律援助相关政策,在确认贺某申请法律援助意愿后,现场为其办理了援助手续。贺某及家人对中心上门服务的效率和态度十分满意。近年来,稷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便民举措,持续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对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服务”,坚持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切实提升服务温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整理编辑:张春颖
■本期摄影: 史云平 马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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